能耗綜合管理計量系統施工方案
數據采集是建筑能耗綜合管理計量系統工作的基礎,在現場的調研和施工設計過程中,必須以今后節能分析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為出發點,確定建筑能耗動態監測統計系統的基本原則。我們的基本原則是:在一定投資成本和不改動已有配電線路的前提下,以最大程度的獲得能耗公示需求數據為目標。
具體能耗計量原則如下:
一、總用電量的計量
在地下配電室對各照明母線、動力母線、空調用電、水泵用電、電梯用電及特殊設備用電等進行計量。
1)照明插座用電量計量
照明插座用電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區域的照明、插座等室內設備用電的總稱。照明插座用電包括照明和插座用電、走廊和應急照明用電、室外景觀照明用電等。
2)動力用電(綜合服務用電)量計量
動力用電是集中提供各種動力服務(包括電梯、非空調區域通風、生活熱水、自來水加壓、排污等)的設備(不包括空調采暖系統設備)用電的統稱。
3)空調總耗冷量計量
空調用電是為建筑物提供空調、采暖服務的設備用電的統稱。空調用電包括冷熱站用電、空調末端用電。
4)集中供水計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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